耍流氓的烂好人

all深我都能吃,热爱翻牌冷cp
我不退圈,只是鸽

【往后余深】余生,请多指教。

……

半夜太困了,点错了

重新发一遍吧

尴尬。

(இωஇ )骂我吧,我是傻子

_______________

周深跟余笛在一起不算太久,那年周深刚刚回国,在酒吧驻唱,余笛组建了自己的乐队,几人经常在不同的酒吧聚会。余笛就遇到了那个小驻唱,那时候周深的嗓音还不是完全是个小仙男,为了混口饭吃,什么歌都唱,余笛看了眼音准惊人的人,就记上了心头。

点周深的一首歌只需要30元人民币,余笛每天拿个信封,放在人跟前。

周深打开信封,一张50的人民币,和一个歌名,周深第一次觉得,字如其人这四个字是真理,余笛的字写得真的俊秀。余笛点歌的跨度很大,从音乐剧歌剧,点到流行歌,从中文,点到法语,意大利语。周深就默默的接下,在自己的心里记个帐,然后乖乖的张口唱歌。

余笛坐在酒吧里,听着那人的歌声,一天的疲惫尽都散去,有些恍惚,开始分不清自己是喜欢歌声,还是喜欢舞台上的那个人。余笛的目光锁在了周深身上,沿着人的脖颈往下看,人的卫衣看起来空荡荡的,似乎非常瘦弱,余笛忍不住皱皱眉,这孩子到底有没有好好吃饭?

周深其实一直不满足那些烂大街的口水歌,但是酒吧里多的是听这些歌都能痛哭流涕的人

,只有一个人,有点特别。他有点期待那个人递来的信封,虽然有点挑战,对周深而言却是每天最新鲜的体验。周深有点忍不住,他想跟那个人说上话,哪怕一句都好。

余笛终于坚定了自己的内心,接下来就要考虑要怎么跟人告白了。余笛想着台上那个乖宝宝,动手想要写些什么,踌躇半天,只写下了一句我爱你。余笛轻轻念着这句话后面跟上人的名字,好像只有这一句,就组成了最动人的告白。

三十天,余笛天天都去那个酒吧,周深则每天兢兢业业的上班,第三十天,周深拉住递了信封就要走的人:“那个,我一首歌,只要三十,这个还你。”周深揣到人手里一个信封,就退回了自己的位置。

余笛看着人,说不出的可爱,忍不住张口调侃:“想好了吗?你还给我可亏了哦。”

周深其实只是想跟人说上话,才找了这么个借口,自然不懂余笛在调侃什么。乖乖的打开今天的信封,意外的没有那张50元面值的人民币,而是一封很简单的信,信上的字一如既往的好看,九国语言,周深回忆起自己唱过的歌,刚好九个国家的语言,每种语言都表达同样的意思:我爱你。

周深看着那封信,忍不住向余笛的方向望去,四目相对,周深的脸一下红了起来,有些手足无措,生理竟然比心理先行动了起来,周深从驻唱太上下来,匆匆的跑到人身边:“我,那个,把钱还我。”周深眼圈一红,天哪,我在说什么。

“不还,就当你把我买下了把,我给你唱歌好不好,想听多少都给你唱。”余笛微笑的看着人,周深躲闪着,绞着手指,犹豫着接下来要说什么。

“我爱你,要怎么唱?”周深看着信上的字,突然灵机一动,说出来又不自觉地觉得羞耻,脸更红了,周深还没来的及后悔就被人环在怀里。

余笛的唇紧靠在人的耳畔:“我爱你,是要这样说给你听的。”

余笛其实并没有那么自信,天知道九个国家的我爱你他写了多少遍,余笛才终于勇气递给那个人。完全没有交流,他摸不准周深是否厌烦这样一个总是刁难人的顾客,摸不准周深是否接受他这样一个老男人,摸不准周深是否喜欢这样老套的告白。

周深也没想过,自己会接受一个男人的告白,他也说不清楚为什么,看到余笛的那封信,自己心跳忍不住加速,人的每一个眼神都让他发烫一分,脑子成了浆糊,但是说爱他是本能的驱使,周深拥着余笛,大脑还未有过多的反应,跟着人像鹦鹉学舌一样说:“我爱你。”

等到大脑反应过来,他已经被余笛封上了唇,塞满了甜蜜的气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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